近日,群眾舉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天寧寺內正在加蓋大面積違建。此後,文物執法部門兩次向天寧寺下發停工通知書未果。昨天上午,市文物局監察執法隊執法人員和市紀委監察局駐市文物局紀檢組監察處以及西城區文委執法隊再次來到天寧寺,叫停違建。天寧寺有關負責人表示違建是為改善僧眾住宿條件,承認違法在東森房屋先並當場表態會停工配合調查。
  京華燒烤時報記者張然
  □現場
  兩次被mSATA叫停依然在施工
  昨天,記者跟隨市文物局監察執法人員來到天寧寺。隨身碟執法人員介紹,在天寧寺塔正北側院內原有一排平房屬歷史遺留的非文物建築,用於僧人居住,該區域屬於文物保護範圍內。前一段時間,管理使用單位未經依法審批擅自進行違法建設,將這排平房拆除,新建成三層和四層建築物。
  記者在現場看到,雖隨身碟被兩次叫停,但工人依然在現場施工。違建主體距離天寧寺塔僅20多米。
  天寧寺方丈法恩介紹,原本打算中間建一間大殿,大殿內將供奉一座10米多高的觀音大士像。東邊是一座三層高的小樓,共36個房間,供院內30個僧人居住使用,西邊則是一個四層的辦公樓。總體的建築面積達到2200平米。如今主體工程已經完成,正在封頂。
  □市文物局
  施工未經審批程序違法
  北京市文物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天寧寺塔是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應當徵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據介紹,天寧寺目前正在施工的建築在國保單位劃定的保護範圍內,因此應該經過北京市文物局的審核,報國家文物局審批同意後才能夠在文物保護範圍內進行施工。審批的目的是為文物安全把關。但天寧寺沒有履行任何手續,在程序上已經違法。
  西城區文化委員會執法隊有關負責人介紹,從7月11日接到舉報以來,已於7月24日由區文委向天寧寺的產權單位和管理單位北京市佛教協會依法制發了停止侵害通知書,但天寧寺的管理使用單位無視文物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督查要求,違法建設行為依然進行,於是區文委執法人員在7月30日再次向北京市佛教協會制發了停工通知書,要求北京市佛教協會立即停止施工。但直到昨天,北京市文物局現場督辦,施工依然在進行。
  昨天在現場,違建施工被第三次叫停。天寧寺有關負責人當場表態:會遣散工人,停工配合調查。
  □天寧寺
  承認違法在先但有苦衷
  昨天,天寧寺方丈法恩解釋稱,2007年天寧寺恢復為宗教活動場所。她認為,宗教場所需要具備使用功能,包括宗教活動的範圍、人員的食宿場所和辦公的條件。
  她指出,天寧寺塔北側的平房是2004年僧人自籌資金蓋的臨時生活用房。因為當時資金緊缺,靠拆廠房的破磚爛瓦搭起來,甚至沒有地基。水、電都是臨時的,有些電線是撿拆下來的舊電線裝的。時至今日,房子出現了巨大的安全隱患,漏電、漏水、漏風。前年有一個小師父在洗澡時觸電,嚴重影響了人身安全。此外,她指出,天寧寺只有一個殿堂供信眾過宗教生活,因為是文物,大殿不能接暖氣和空調,信眾要飽受冬天嚴寒夏天酷暑的環境困擾。
  為此,天寧寺的信眾用三四年的時間籌集了近千萬的資金,希望改善居住環境,擴大宗教活動場所的範圍。
  “蓋這個房子,我們確實沒有向文物部門申請,是我們違法在先。但希望市政府、文物部門在後續處理時充分考慮我們現實存在的情況。”法恩說。
  【鏈接·天寧寺檔案】
  天寧寺位於西城區廣安門外濱河路天寧寺立交橋旁,是北京市佛教協會管理的宗教場所之一。寺中的天寧寺塔為遼代時所建,是北京最高的密檐式磚塔,為今日北京最珍貴的建築藝術遺物之一。
  1988年1月,天寧寺塔被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1年到1992年曾大修天寧寺塔。2002年,作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該年承諾的“60件實事”之一,天寧寺修複工程開工。2007年7月7日,天寧寺宗教活動場所頒證儀式在該寺舉行,自此該寺正式恢復宗教活動。
  □對話
  紀檢部門已介入 或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北京市文物局監察執法隊隊長趙建明
  京華時報:按規定,這個建築一般會怎麼處理?
  趙建明:如果說有特殊情況,那另當別論。但是依法說,違建就得拆。文物局一定會督辦到底。
  京華時報:對於天寧寺一方“原有建築影響人身安全”的說法您怎麼看?
  趙建明:人的生命當然是最重要的,但安全問題不是只能通過起樓來解決的。很多文物也存在常年失修的安全隱患,我們也只是修繕,沒有說把文物建築改成四層樓吧?原來的房子危險,可以加固、修繕,但都需要上報。
  京華時報:但是她們認為上報獲批的可能性很小,事實是這樣嗎?
  趙建明:為了維修來報批,跟要蓋樓報批,兩者的要求、審批效率和對文物保護的影響是不同的,我們既考慮到生命安全,又要考慮到文物安全,也完全可以兼顧。如果以加固修繕申報,可以得到文物部門更多的理解。國保單位裡面這麼大體量的違法建築,什麼手續都不辦就建了,那以後的文物保護工作怎麼辦?文物法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京華時報: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趙建明:這次市紀委監察局駐市文物局紀檢組監察處也一同來調查行政違法的細節,調查這個事情的責任人。如果說有人的責任我們會通過監察局追究。至於違法行為,將依法辦理。下一步根據案情,我們將有針對性地採取查處措施。
  想封頂了再停工不願浪費信眾的捐款
  天寧寺方丈法恩
  京華時報:在寺里蓋這個房子時是否知道在文物保護範圍內施工要審批?
  法恩:我以為我們以前這裡就有房子,只是把臨時居住的小院變成樓房,就不用批了。
  京華時報:後來有關部門兩次下發了停工通知,為什麼至今沒有停?
  法恩:現在是雨季,按照工序,如果現在停了,過一段時間就銹掉了,資源都浪費了。我們想要封頂了再停。因為這個樓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們省吃儉用摳出來的,那些退休的老頭、老太太一分一分捐的,不能浪費這筆錢。能不能把防水做了再停?水泥只要一澆灌,再下雨也不怕了。政府讓停就停,我們不會再繼續抗法,知法犯法。
  京華時報:有沒有想過既然是違法的,繼續施工,將來拆除也是一種浪費?
  法恩:浪費錢合適還是死倆人合適?今天這種下雨天,原來那個房子很有可能牆就塌了。
  京華時報:如果只是為了改善僧眾居住條件,原來的僧人生活用房只有五六百平米,現在為什麼建2200平米的建築?
  法恩:天寧寺恢復的是宗教活動場所,必須要帶領信眾搞宗教活動。這個樓蓋好以後,特別是中間這個大殿能夠對天寧寺搞宗教活動帶來很大的發展空間,大大提高天寧寺的文化價值。  (原標題:天寧寺內蓋2000餘平米四層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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